中级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是主观题分值最高、考查最灵活的核心章节,抗辩权与合同保全是历年案例题高频出题点。多数考生失分核心原因是无法区分三大抗辩权适用顺序、混淆不安抗辩权行使流程、分不清代位权与撤销权适用情形、记错行使主体与限制条件,导致案例判断错误、答题采分点缺失。本文严格贴合中级考试法条口径,完整归集抗辩权与保全全部核心考点,对比差异化规则,适配简答、案例改错全题型。恒鲨财考建议考生紧抓“抗辩针对履约瑕疵、保全针对债权受损”核心逻辑。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合同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双方义务同步履行。核心行使条件:双方互负对等债务、债务已届清偿期、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权利效果: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拒绝对应的履行请求,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该抗辩权无前置流程、无需提前通知,同步对抗履约义务,常见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即时交易合同,是基础判断考点。

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合同明确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方专属行使的权利。当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约、履约质量不符合约定、部分履行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核心特征:权利归属于后手,抗辩事由为前手违约在先,无需中止履行,直接拒绝对应履约义务,不改变合同效力,仅对抗当期不合理履约请求,考试常考查主体归属判定。
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专属权利,是三大抗辩权中考点最细、流程最严格的类型。履约顺序在先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丧失履约能力等情形,可中止履行。法定流程:先中止履行、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足额担保的,恢复履行;对方无法提供担保、持续丧失履约能力的,可解除合同。无确切证据擅自中止履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是案例题高频改错考点。
代位权属于合同保全制度,针对债务人消极怠于行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行使条件:债权人债权合法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合法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使方式:必须通过法院诉讼行使,不得私下主张。专属人身债权(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人身损害赔偿等)不得代位,考试常设陷阱为扩大代位权行使范围。代位权胜诉后,款项直接清偿债权人。
撤销权针对债务人积极恶意处分财产损害债权的行为,包含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资产、放弃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恶意行为。行使主体为债权人,必须通过法院诉讼行使。法定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的,权利永久消灭。撤销后债务人处分行为自始无效,财产回归债务人账户,用于清偿全部债务。
合同抗辩权看履约顺序、合同保全看债权损害,五类制度分工明确、套路固定。恒鲨财考希望考生熟记主体、流程、时效、限制条件,规范主观题答题话术。把握这些要点,可彻底攻克合同法案例重难点,稳定拿下经济法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