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鲨】注会经济法的合同履行抗辩权分为哪几类?

恒鲨财考
2026-05-21

注会经济法合同法板块内容分值占比较高,三大合同履行抗辩权更是案例分析题与客观选择题必考核心内容,三类抗辩权行使主体、适用前提、行使顺序以及法律后果极易相互混淆,结合合同交易场景对比区分记忆是最高效的学习备考方式。本文逐一细致讲解各项抗辩权核心内容,明确各项权利使用边界与行使禁忌,帮助考生构建完整的知识框架。恒鲨财考建议考生结合日常经济合同交易场景深度理解记忆,强化实务应用能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规则


签订的商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提前约定义务履行先后顺序时,合同双方应当同步同时履行自身合同义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履行对应合同义务之前,依法有权拒绝其提出的相应履行请求。若其中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事先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约定条件时,另一方当事人同样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拒绝相对应的履行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规则


商务合同中明确清晰约定双方义务履行先后顺序,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履行自身义务的前提下,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依法拥有先履行抗辩权,可直接拒绝自身相对应的合同履行请求。当先履行方履约存在明显瑕疵、未完成全部履约内容时,后履行方也可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提出合理合法的抗辩主张,暂缓履行自身义务。


三、不安抗辩权适用行使条件


不安抗辩权专属由先行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行使权利一方必须持有真实确切的合法证据,能够有效证明后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私自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大量抽逃资金、彻底丧失商业信誉等重大风险情形,此时可依法中止履行自身合同义务。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义务之后,应当第一时间及时正式通知合同相对方,等待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者恢复履约能力后再继续履行。


四、抗辩权相关考题考查重点


注会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会设置多种不同履约顺序、一方违约、经营出现危机等多样化实务交易场景,要求考生精准判断合同当事人具体可行使何种合法抗辩权。客观选择题重点考查三类抗辩权法定行使主体、适用核心前提以及行使完毕之后产生的各类法律效力,整体考点偏向实际商务合同实务应用,灵活性较强。


【恒鲨】注会经济法的合同履行抗辩权分为哪几类?


合同三大履行抗辩权行使主体与实际适用场景区分界限明确,找准合同履约先后顺序就能精准快速判定对应权利类型。恒鲨财考希望考生吃透每一项抗辩权法定行使条件与法律后果,从容应对各类难易程度不同的考题。把握这些要点,可在答题过程中精准判断法律关系,稳稳拿下合同法相关考试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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