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中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是备考核心考点,明确管辖规则能提升案例题答题效率。本文从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三方面解析,帮助考生掌握要点。恒鲨财考建议考生针对性梳理,应对相关考题。
级别管辖是划分不同级别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核心规则如下:一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这是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二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三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四是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地域管辖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是一般地域管辖,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是特殊地域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裁定管辖是人民法院依法以裁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一是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二是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三是管辖权转移,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